2025年,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监督,成功助力追缴1.0523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24年7月初,中牟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地产企业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案件线索。经审查查明,该地产企业于2023年12月18日通过拍卖竞得一处土地使用权,按照出让合同分期付款约定,应于2024年1月27日前和2024年9月23日前分别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462万元和8461万元,但实际仅缴纳了第一期土地出让金6400万元,剩余1.0523亿元一直未缴。由于税务部门对于非税收入没有处罚权和强制执行权,多次下发书面通知催缴无果。2024年9月25日,中牟县检察院立案监督后,依法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涉案企业追缴土地出让金。县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书面告知某地产企业违约后果及可能面临的民事诉讼风险。2025年1月24日,涉案企业缴纳95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月13日,中牟县检察院开展欠款追缴“回头看”工作时,了解到企业资金困难,建议县自然资源局采用适当延期方式催缴剩余土地出让金。5月6日,涉案企业在延期范围内缴清所剩1003万元出让金欠款。目前,中牟县自然资源局正在督促该企业在商定时间内缴清分期付款利息和违约金共计29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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