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将从多方面为租房人提供保障,具体如下:居住环境更安全宜居:《条例》规定用于出租的房屋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应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同时,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标准。这有助于清理租赁市场中的“灰色供给”,让租房人远离“隔断房”“甲醛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源。租赁关系更稳定:条例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且出租人应将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若出租人未办理,承租人可自行办理。合同备案制度有助于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也为承租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依据,保障承租户权益和相对稳定的租赁关系。此外,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其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者腾退住房。押金退还更规范:针对租房人反映强烈的押金退还问题,《条例》明确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合同约定情形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避免了出租人无故克扣押金现象的发生。房源信息更真实:《条例》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发布的住房地址、面积、租金等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图片应当与实物房源一致,不得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不得隐瞒重要信息。这能让租房人更准确地了解房源情况,减少因虚假房源导致的时间和经济损失。资金安全更有保障: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住房租赁资金收付业务。这有助于避免租金贷乱象和企业卷款跑路等问题,保障租房人预付租金的安全。享受公共服务更有依据:《条例》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同时合同备案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政府掌握租赁市场动态,也为承租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了依据,使租房人在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能更好地享受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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