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江苏南通启东市的卜女士向记者反映,其邻居陆女士因琐事与卜女士家人发生争执,心生不满,伺机报复,向卜女士家菜园喷洒草甘膦农药,致使卜女士一家五口中毒。6月28日下午,卜女士的公公与陆女士发生言语冲突。6月29日傍晚5时许,卜女士从菜园摘了番茄做晚饭,其公公也摘了茄子吃。当晚,卜女士一家五口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包括头痛、恶心、腹泻、嘴角发麻等。周边邻居提醒卜女士,早上看到陆女士往其菜园洒农药,卜女士随即报警并前往医院检查。启东市妇幼保健医院的检查结果显示,有两人被初步诊断为食物中毒,另一人的门诊病历显示初步诊断为化学制品和有害物质的意外中毒及暴露。7月25日,警方的检测结果确认菜园被喷洒的农药是草甘膦。8月20日,启东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决定给予陆女士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对于陆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投毒”、是否触犯刑法的疑问,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林斐然律师表示,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陆女士是针对卜女士家的菜园喷洒农药,并非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其行为尚未危及公共安全,因此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此外,蔬菜价值较低,金额上不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入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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